第一章 绪论
一、规划背景
(一)发展回顾
新农村建设以来,市委、市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不断深化城乡统筹,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。农村普遍实施了“五项基础设施”建设和“亮起来、暖起来、循环起来”的“5+3”工程,基本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,持续加大了对农村教育文化、医疗卫生、经济建设等的投入,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,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,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(二)面临挑战
部分农民收入仍然较低。20%相对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,由2008年的6289元扩大至2013年的10285元,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由2008年的11127元扩大至2013年的31120元。2013年,20%相对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,仅为20%相对高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的25.1%,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。
二、规划范围
《意见》明确,以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基础,将2011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750元的农户确定为低收入农户,将低收入农户数量超过农户总数60%的行政村确定为低收入村。
规划区涉及7个区县、40个乡镇、852个行政村,总面积6646.1平方公里,总人口61.79万人,其中农业户籍人口19.24万户、43.78万人。规划区共有低收入村430个,低收入农户10.01万户、25.00万人。
三、规划基础
自然状况。规划区主要位于燕山和太行山山脉。海拔高度在34m-2250m之间,其中深山区面积占57.84%,浅山区占33.55%,平原区占8.61%,土地质量不高。
经济社会状况。规划区低收入农户户主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2.5%。18.3%的农民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。缺乏主导产业,农民组织化程度低,家庭经营性收入低。农村集体经济薄弱。
基础设施状况。规划区基本普及了村庄基础设施,但由于农户居住分散,人口密度小,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成本较高。
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,把增强区域发展能力、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作为首要任务,更加注重转变发展方式,更加注重增强帮扶对象自我发展能力,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,努力推动经济薄弱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。
二、基本原则
1. 政府主导,部门联动。
2. 城乡一体,多措并举。
3. 农民主体,市场带动。
4. 社会帮扶,共同致富。
5. 改革创新,精准帮扶。
三、总体目标
到2020年,规划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3年翻一番,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,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低收入村全部消除。
四、主要任务